昨天
省政府官網公開了
兩份高速項目的復函
原則同意
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
江津經瀘州至宜賓(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
采取“建設—運營—移交”(BOT)方式建設
文件原文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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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建設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
川辦函〔2023〕16號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授權建設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的請示》(成府〔2022〕71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以下簡稱“成溫邛擴容”)項目采取“建設—運營—移交”(BOT)方式建設。
二、授權成都市人民政府作為成溫邛擴容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做好項目資金監管,落實政府監管責任,依法監管項目建設實施和運營管理等工作。由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為成溫邛擴容項目投資人,成都成溫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為成溫邛擴容項目業主,具體組織成溫邛擴容項目實施。
三、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承擔管理責任,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建設江津經瀘州至宜賓(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有關事宜的復函
川辦函〔2023〕15號
宜賓市、自貢市、瀘州市人民政府:
你們《關于授權采用“建設—運營—移交”模式建設江津經瀘州至宜賓高速公路項目的請示》(宜府〔2022〕85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江津經瀘州至宜賓(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采取“建設—運營—移交”(BOT)方式建設。
二、授權宜賓市、自貢市、瀘州市人民政府作為江津經瀘州至宜賓(四川境)高速公路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并由宜賓市人民政府牽頭,會同自貢市、瀘州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項目投資人招標工作,做好項目資金監管,落實政府監管責任,依法監管項目建設實施和運營管理等工作。
三、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承擔管理責任,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