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8〕122號)明確的50項職業資格,可由用人單位根據《通知》附件《四川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聘專業技術職務對應表》,聘用到相應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并做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即:可憑職業資格證書和聘用文件申報高一級職稱。 2.職業資格與職稱(專業技術職務)分別采用不同的標準、條件進行評價。職業資格證書是由考生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成績合格后由國家或我省發放;職稱證書是由相關評審委員會依據相應系列的評價標準條件,在對參評人員工作經歷、業績、貢獻等條件綜合評價基礎上,向評審通過的人員發放。二者在程序、標準、條件方面并不相同,是以不同的評價方式取得的不同證書。